我院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顺利延续
发布日期:2015-02-02 访问数:4564次 来源:
近日,根据环保部《关于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2015年第一批)等事项的公告》,我院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顺利延续。
自2014年9月份起,业务发展与管理部便开始着手准备资质延续所需的材料,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和协助,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申报材料如期上报。经环保部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我院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得以顺利延续。批准资质延续评价范围保持不变: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农林水利、采掘、交通运输、社会区域类甲级环境影响报告书;一般项目和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资质有效期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
业务发展与管理部 谭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