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部审议通过了我院负责编制的《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08-05-08 访问数:10689次 来源:
2008年4月16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吴晓青副部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我院第八研究所负责编制的《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内的11项国家标准。环保部科技标准司、污控司、环评司及环监局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陆新元、赵英民、罗毅、赵维钧、李雪、冯波、周凤保、张国宁、刘涛参加了会议并对标准进行了审查。
会议认为,《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1项国家标准的制定非常及时、内容十分重要,对促进污染减排和造纸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为落实国务院领导就“三湖”流域等敏感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在标准中设置了严格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对上述标准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发布,并要做好该标准的宣传工作。
目前,国家环境保护部已经完成了《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1项国家标准的签批工作,并转发国家质检总局进行会签,近日内即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