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批复《中电宁津县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发布日期:2008-04-29 访问数:9163次 来源:
由我院第九研究所承担的《中电宁津县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近日顺利通过省环保局批复,批复文号为:鲁环审[2008]55号。
该项目拟在宁津县东北部综合片区,新建2×15MW汽轮发电机组,配备2×75t/h次高温高压秸秆燃烧振动炉排锅炉,同步建设烟气除尘系统等。项目拟采用当地及周边地区棉花秸秆为燃料,属于生物质能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组成员在接到项目后,对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工艺等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与建设单位及环保部门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完成。
九所 邵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