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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研究所承担编制《山东东明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顺利通过省局审批
发布日期:2008-04-02 访问数:8333次   来源:
    由我院第七研究所承担编制的《山东东明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鲁环审[2008]44号文,顺利通过省局审批。
    东明县工业园区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城以东,工业园北侧紧邻日东高速,南至曙光路,西边界距东明县城约500m。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06]71号对山东东明工业园区的主要产业审核为石油化工、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三种类型。由于工业园区与东明石化集团公司紧邻,且东明石化集团已与东明县城东部相接,成为城区的一部分,因此开发区在此选址建设造成了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突出矛盾,为了解决上述矛盾报告书对东明工业园的产业定位提出了调整建议,要求完善现有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监督和管理,并建议划分部分工业园作为东明石化集团公司适当发展下游低污染、无污染的产品,不再发展如烧碱、农药及中间体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化工产品。
    该报告书对东明县的产业结构的调整、工业布局进一步优化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必然将带领东明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取得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发展。
 
第七研究所: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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