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山东省省直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28 访问数:4364次 来源:
有关省直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鲁建设函[2010]4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10年4月下旬开始对山东省省直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检查。
一、检查范围
本次抽检的范围是:2009年12月底前取得建设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项工程设计和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省直驻济勘察设计单位(详见附件1)及其2009年度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
二、检查方法
受检单位根据《受检企业准备资料清单》要求(详见附件2),认真做好受检准备。
检查组到受检单位后,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抽查2009年度完成的1-2个勘察设计项目,根据受检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山东省勘察设计市场监督检查表》,并根据检查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三、检查分组
检查组将分为四个小组,每个小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组成,并聘请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作顾问。请受检单位的主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
具体分组名单(略)。
四、检查时间
原则定在2010年4月下旬,检查前2天通知受检单位,如有特殊情况,请受检单位提前告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以便及时调整检查方案。
联系电话:0531-87910322、87911543。
五、检查内容
同鲁建设函[2010]4号文。
六、检查纪律
检查人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检查的实际情况,对受检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负保密责任;检查期间不得收受受检单位或利益关系人赠送的礼品,不参加受检单位安排的经营性娱乐活动。检查人员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可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投诉,举报电话:87911543。
来源:山东勘察设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