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网站, 今天是 : 
首页 > 新闻信息 > 公示公告 > 公示公告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招聘环境影响评价业务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09-08-06 访问数:6069次   来源: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直属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是山东省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环保重点科研单位。我院拥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是我省环评领域的权威专业机构,环评业务范围涵盖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建材火电、采掘、交通运输、社会区域、冶金机电等众多行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环境影响评价专业人员。
    一、岗位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或相关专业毕业;
    3.应聘人须具有环评工作经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3)获得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
    4.熟练掌握环评技术导则,能够独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
    5.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编制人员曾有三项以上环评报告书通过省评估中心或国家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
    6.拥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者从优录用;
    7.长期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入选省评估中心环评专家库或为原单位负责环评审核的环评专家从优录用。
    二、招聘数量
    根据应聘情况确定。
    三、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
    招聘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的环评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考核应聘人的环评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综合素质等。
    考核时间及相关事宜于报名结束后在本网站上另行通知。
    四、录用方式
    被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山东省环科院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关系由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缴纳按照山东省环科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办法
    本院于2009年8月5日起受理报名,报名具体办法如下:
    应聘人报名时需填写《环评岗位应聘申请表》(用附件表下载打印),提交本人简历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成果奖励证书、论著、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一寸彩色近照两张。
    经初审合格后,向本人发出面试通知。
    受理部门: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人力资源部
    报名地点:济南市历山路50号202室
    联 系 人:孟凡菊  张洪秀
    联系电话:0531-85870043,手机:0531-66766818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二OO九年八月五日
 
 
 
主办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Shandong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Co.,Ltd
电话: 0531-85870021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贞元街1277号鲁坤天鸿创谷中心A1座1-1号楼
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号:鲁ICP备19047602号 鲁公网安备 32032202000001号
技术支持:行知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