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09-03-06 访问数:6855次 来源:
山东潍坊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写完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对开园区建设和环境影响的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存放于园区管委会,报告书公示时间为自即日起10日内,公示期间可随时查阅报告书,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咨询电话:0531-66573336,E-mail:matao820104@163.com。
园区简介:山东潍坊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原名潍坊凤凰山工业园,于1994年11月11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鲁政字[1994]176号),并列为国家级园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辐射区,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优惠政策,后更名为潍坊市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2005年12月8日,国家发改委[2005]年第74号文《第一批通过审核公告的省级园区名单》将潍坊市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审核列为省级开发区,并将“潍坊市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更名为“山东潍坊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06年1月26日,潍坊市坊子区坊编发[2006]2号《关于潍坊市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更名的通知》将“潍坊市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 正式更名为“山东潍坊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产业发展方向: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以及农副产品加工为主。
整个园区规划总面积为13km2,规划年限为2005年到2015年;园区将形成与地区相适应的经济规模,并带动周边区域的经济发展,2010年开发区将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80亿元,规划末期2015年国民生产总值将达到180亿元;园区的人口规模近期2010年达到5万人,远期2015年达到8万人。经预测,到2010年和2015年开发区热负荷分别约为117.3t/h和173.8t/h,热源来自园区西南部的恒安热电有限公司;园区生产生活用水主要由坊子区自来水公司担负,为白浪河水库,白浪河水库位于园区西南6km处孙吕家附近,白浪河的中游。库容1.478亿m3,现状供水能力为8万m3/d供水,规划新增供水能力10万m3/d,均能满足园区不同时段的用水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经预测,山东潍坊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0年、2015年废水产生量分别为598.06万m3/a(即1.64万m3/d)和801.64万m3/a(即2.2万m3/d),企业工业废水经企业内部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潍坊市坊子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的全部外排;废水处理工艺为厌氧+氧化沟处理工艺,废水排放水质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COD排放量分别约为299t/a和400.8t/a,NH3-N排放量分别约为29.9t/a和40.1t/a;经预测,园区废水排放不会对白浪河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2)废气:经预测,到2010年开发区内的SO2、烟尘和NO2排放量分别为613.37t/a、241.67t/a和514.92t/a;到2015年开发区内的SO2、烟尘和NO2排放量分别为601.8t/a、240.76t/a和534.03t/a。经初步预测,园区各时段的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可 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固体废物:到2010年和2015年园区固体废物产生量分别为7.41万t/a和9.43万t/a,均将得到有效处置,不外排。
(4)其他:通过实施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园区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可得到有效补偿。
经初步计算,园区废水污染物和废气污染物的外排量均小于区域内相应时段的环境容量和政府分配的总量控制指标。
山东潍坊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