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振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说明
发布日期:2007-06-15 访问数:9015次 来源:
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公众调查需要两次信息公开,第一次在环评委托时,第二次在报告书基本完成后。本项目环评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即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振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是郑州煤炭工业(集团)资源整合矿井,属于资源整合后的现有技改矿井。该矿原名为新密市来集镇郭岗村振兴煤矿,始建于1994年,投产于2000年,位于新密市来集镇郭岗村境内,原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采用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中央分列抽出式通风。资源整合后矿井的生产能力由6万吨/年提高到30万吨/年,矿井现有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等已不能完全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因此对该矿井的生产系统进行技术改造。
技改矿井总投资5530.25万元,其中矿井动态总投资为4808.76万元。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服务年限6.2年。技改内容主要包括本次技术改造主要包括:新建主井,将裴沟矿24风井改造为副井,主副井布置在一个工业场地内,改造原副井为风井,重新布置了井底车场,建立新的井底变电及主排水系统;新增22轨道下山、22运输下山、井底煤仓、22采区变电所及22排水泵房,并投产一个炮采放顶煤工作面。矿井技术改造新增井巷工程量为3654.04m,其中,煤巷长度1875.00m,占总工程量的51.3%;半煤岩巷长度245m, 占总工程量的6.7%。
振兴矿井的建设虽然发展了当地的经济,但不可避免的对当地的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燃煤废气中的SO2、烟尘及煤炭、矸石贮运中的煤尘、粉尘;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主要为COD、BOD、SS。该矿将严格按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及清洁生产的原则进行建设,所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其排放情况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技改后需外排废水1650m3/d,经过厂区附近排水沟渠苇园河汇入双洎河,由于排水水质较好,对双洎河水质起到稀释的作用。地表塌陷是煤矿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由于采区范围内只有郭岗村,该村已经搬至原矿区复垦区,地表塌陷对村庄影响较小,开采完毕后采区复垦措施将其予以恢复利用。本工程建井期矸石总排放量为2.5万t,建井期井下排矸全部用于矿井工业场地充填、原有井筒填充以及附近深沟填充。生产期矸石每年排放量约2.3万t。矿井不设永久性矸石山,仅设临时矸石周转堆场,临时排矸场地位于主井工业场地储煤场的东北侧,生产期间矸石用于采空区、塌陷区以及附近坑沟的填充。厂界噪声在落实各项措施的前提下,能够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对于运煤噪声,为了降低对周围村庄的影响,严格控制运输时间,确保对周围村庄的影响降到最低。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简本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河南省郑州市郑煤集团振兴煤炭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伟 联系电话:13523501683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0号 邮政编码:250013
联系人:徐宝刚 联系电话(传真):0531-85870050
E-mail:xu13969083458@126.com
四、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公众范围
拟建工程周围村庄公民,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废等);
(3)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要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
(6)其他。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以打电话、发传真、寄信、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或要求。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